请问我现在停止给她所谓的孩子生活费1200元,可以吗?孩子如果她抚养
更新时间:2018-09-25 14:37:33
问题描述:
我现在和妻子分居,
结婚快三年,孩子一岁半,孩子她带着,我每周去孩子姥姥处看望,仅有的存款由她把持(结婚时的礼金,多数礼金来源于我的亲友,礼金帐本由她管理),另结婚时的首饰均又她保管。分居后我们收入各自支配,目前每月让我给孩子生活费1200元,我们之间已没有感情,分居一年半。请问我现在停止给她所谓的孩子生活费1200元,可以吗?另外,我如果要求
离婚的话,孩子如果她抚养,我能得到些什么,以后我每月给大概多少
抚养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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