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8-07-04 18:45:07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亲戚在某单位工作,从2000年七月进入本单位,现在单位以合同到期终止合同。合同到剘日为2009年的9月30日,请问,这期间补偿金如何算,另外还有在2000年7月到2003年12月这期间单位没有帮她交保险,请问这些保险能通过仲裁要回来吗?如果不能,起诉到法院有没有
诉讼时效的限制?谢谢!另外,单位是否必须交
公积金?还有,我这个亲戚已经工作9年多了呀,单位说合同到期了就可以终止合同,是不是这样的,她能否要求单位
继续履行合同?
我有一个亲戚在某单位工作,从2000年七月进入本单位,现在单位以合同到期终止合同。合同到剘日为2009年的9月30日,请问,这期间补偿金如何算,另外还有在2000年7月到2003年12月这期间单位没有帮她交保险,请问这些保险能通过仲裁要回来吗?如果不能,起诉到法院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谢谢!<p>另外,单位是否必须交公积金?<p>还有,我这个亲戚已经工作9年多了呀,单位说合同到期了就可以终止合同,是不是这样的,她能否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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