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或者赔偿……
更新时间:2018-07-04 20:41:34
问题描述:
请问,我的合同是是2007年8月1日开始签的,2009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公司今天(12月21日)才发书面通知告诉我说公司没有续签,我的合同将按期终止。此前有另外一个部门提供一个工资有所增加的新岗位,但是地点在
上海,我本人现在的工作在
广州,所以我不同意。然后就是今天才收到一个合同到期的通知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或补偿?如果有,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保障我的权利,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要求?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吗?时间比较紧,万盼尽快回复。谢谢!
请问,我的合同是是2007年8月1日开始签的,2009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公司今天(12月21日)才发书面通知告诉我说公司没有续签,我的合同将按期终止。此前有另外一个部门提供一个工资有所增加的新岗位,但是地点在上海,我本人现在的工作在广州,所以我不同意。然后就是今天才收到一个合同到期的通知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或补偿?如果有,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以保障我的权利,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要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吗?<p><p>时间比较紧,万盼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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