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是否有效?并将房产过户。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8-10-04 11:22:49
问题描述:
第一份合同的
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是否有效?2008年4月,A向B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相约7月过户。A于过户时把600元电视费退回B。B于2008年7月,出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8月,A、B重要新签定合同约10月再过户。8月合同没注明600元电视费退回B。9月份房价上涨,B悔约,A向法院申请
继续履行合同胜诉。并将
房产过户。B反诉A请求退回第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中600元电视费。请问,一、第一份合同原件还在,是否有法律效力?二、第一份合同,其正本合同如已销,只有复印件,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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