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律师还说有疑虑.请好心律师帮我看看这个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这些赔偿是有什么标准,请问这个调解是有期限的吗?假如对方不过来跟我们理赔这个民事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10-10 16:37:40
问题描述:
我父亲今天开庭受理,我们提出民事赔偿但对方有异议,得再双方协商然后再开庭判决.
我的民事部分是这样写的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林清白赔偿原告人受伤的医疗费3525元、 误工费1500元(1个月)、护理费1050元(2人)、伙食补助费700元、交通费720元、法医鉴定费220元、伤残修复费9000元(6颗),共计人民币16715元整。
请问各位律师帮我看一下,对方有请律师说我写的误工费\\护理费都按一天15元,我听了就真的气,我是
厦门人虽说发生点是在
漳州,即使按漳州的工资也不只那些钱啊,且我单位又有打一份收入证明,我做为护理人员,对方律师还说有疑虑.请好心律师帮我看看这个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这些赔偿是有什么标准,且交通费我是有实际的发票但对方有律师说不承认.请问好心律师帮我依依解答.
补充:审判长给我们双方调解民事赔偿,然后再开庭。请问这个调解是有期限的吗?如果有的话正常是几天?假如对方不过来跟我们理赔这个民事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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