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动手打人,那之后小孩怎么办,如果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一点用也没有,我应该怎样办?
更新时间:2018-10-15 18:54:29
问题描述:
我们感情已破裂了,二个婚生小孩一人带一个,我没有任何财产可得,问题是我的
月工资不足2000元,还要租房子、养小孩,还要生活,而且他说房子
结婚前他父母买的,虽说我们已结婚11年,但这是94年以前的法律规定,我没份,以后这个小孩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的是
家暴问题,经常性动手打人,打得身上到处青一块紫一块的,同事和家人都看到了,我想,如果我带着小孩子真没法生活,小孩的学费,生活费,慢慢长大的开支越来越大,而且还有我们单位规定,女同志到了45岁一定得退养,那之后小孩怎么办,可不带小孩,现在小孩也还小(上幼儿园),我想问问:我带着小孩子,房子我有份没,或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在对小孩利益得到最好的解决,如果法院判决,拿不到钱,判决生效一点用也没有,我应该怎样办?(如果有律师回话,最好是白天打过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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