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夫妻09年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书》,中的7/8归女方所有和支配,法院会强制执行拍卖分割吗?
更新时间:2018-10-17 14:29:50
问题描述:
婚前夫妻09年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书》,其中提到财产一项。大致内容如下:”婚后男方自愿将所有财产(不含负债)中的7/8归女方所有和支配,使用。男方的1/8也自动放弃处理权,交由女方处理和支配。所有财产中包含位于某地某小区某室房屋一套,房屋为男方和男方妈妈共同所有。是00年拆迁得来的。。。等等。。协议没有去公证,男女双方有签字,男方父母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
男是
上海户口,女方外地。。。宝宝是上海户口。
请问马律师,如果
离婚,女方和宝宝(9个月大)无住房,男方家里表示也不会给女方给,法院会强制执行拍卖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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