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公诉机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甲,户籍地河南省上蔡县。因本案于2014年5月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现关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槎头)。
辩护人黄*,广东**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户籍地河南省上蔡县。因本案于2014年5月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现关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槎头)。
被告人陈**,户籍地河南省上蔡县。因本案于2014年5月29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逮捕。现关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槎头)。
辩护人赵**,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人员
审判长陈枫
人民陪审员欧少颜
人民陪审员徐欣
书记员黄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