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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破坏监管秩序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被告人耿*破坏监管秩序罪一案,由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5月15日以白洮检监刑诉(2014)1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耿*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1、2014年4月2日下午,被告人耿*因监管干部于某某没有带其去监狱超市购物,无端指责,辱骂并用拳脚殴打于某某,导致车间灯管破碎,于某某眼镜被打碎,鼻子出血,头面部软组织挫伤。耿*在被关押禁闭期间又拆下铺板砸禁闭室窗户的有机玻璃数下,导致铺板折断。

2、2014年1月14日下午,监狱卫生科副科长王*在二监区生产车间检查卫生时发现被告人耿*的拖鞋后,由于生产车间不允许放拖鞋,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耿*不服从管理,并以语言顶撞王*。二监区副监区长*某某见此情况后进行批评教育耿*,在石某某把耿*往干警室里面拽时,耿*突然动手打了石某某几拳,王*过来制止时,又被耿*踹了一脚。

3、2013年12月某日5时许,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候某某到被告人耿*所在的401监舍检查内务卫生时,因耿*的被子没罩白罩对耿*进行批评教育时,耿*无端以语言顶撞、辱骂候某某。

本院查明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书证;2、证人王*、牟某某证言;3、被害人于某某、石某某、候某某陈述;4、被告人耿*的供述与辩解;5、视听资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耿*于2013年5月3日因非法拘禁罪被长春*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2013年6月18日到白*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于2014年4月2日,因监管干部于某某没有带其去监狱超市购物,遂对干警于某某进行指责、辱骂并用拳脚殴打于某某,持塑料板凳将车间灯管打碎,并将于某某的眼镜打碎,致干警于某某的鼻子出血、头面部软组织挫伤。后耿*又在被关押禁闭期间拆下铺板砸禁闭室窗户的有机玻璃,导致铺板折断;2014年1月14日下午,因不服从监狱卫生科副科长王*的批评教育,遂以语言顶撞王*。二监区副监区长*某某见此情况后对耿*进行批评教育,在石某某把耿*往干警室里面拽时,耿*动手打了石某某几拳,在王*过来制止时,又踹了王*一脚;2013年12月某日5时许,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候某某在检查内务卫生时因被告人耿*的被子没罩白罩对耿*进行批评教育,被告人耿*不服从管理,无端以语言顶撞、辱骂候某某。

上述事实,有在开庭审理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书证

1、现场照片24张,证实被告人耿*殴打于某某的现场情况。

2、二监区服刑人员耿*殴打、辱骂民警的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耿*2014年1月14日辱骂卫生科检查员王*、值班监区长*某某的经过。

3、服刑人员耿*殴打民警于某某事情经过,证实被告人耿*殴打民警于某某致其眼镜破碎、鼻子流血。

4、关于二监区罪犯耿*破坏禁闭室监管设施的事情经过,证实被告人耿*在关禁闭时用铺板猛击禁闭室内的钢化玻璃造成铺板碎成三块。

5、关于耿*打架事件的说明,证实被告人耿*于2013年9月25日晚与质检员尹*发生争吵,在值班监区长尹*甲与民警赵*到场制止过程中,服刑人员耿*未辱骂、顶撞干警,亦未与干警发生肢体冲突。

6、白*医院门诊病历、门诊诊断书,证实被害人于某某的伤势情况。

二、视听资料

证实被告人耿*在车间用塑料板凳打碎灯管的经过。

三、证人证言

1、证人赵*的证言;2014年4月2日下午3时左右,我正在二监区的干警室和别人谈话呢,突然看见二监区生产车间后面的警务台那围了一帮人,我以为是犯人干仗了呢,从干警室就往外走,刚走出不远,牟某某、张*和几个犯人往干警室推耿*呢,耿*一直在大喊大骂,好像骂的是“你妈的,这事没完”,“我指定得整你”等,我问后面跟着的于某某说“跟哪个犯人干仗了”,于某某说:“跟我干起来了。”这功夫犯人就都回去了,我们几个干警跟耿*在干警室里,我问了一下情况,耿*一直在大喊大骂,我一看控制不了,再说干警室的窗户是透明的,别的犯人看见也影响不好,就让他们把耿*弄到干警室里面厕所去。把耿*整到厕所后,我、张*、宋某某、牟某某就问一下并教育耿*。几分钟后,于某某推门进来了。就听见耿*说“你要干嘛”,于某某当时说啥记不清了。耿*挣脱我们的控制,冲过去着照于某某头上和脸上打了两三拳,又照他胸上踹一脚,我们几个一看耿*动手了,马上上去把他摁住了,于某某当时就出去了,我们教育耿*几句后就把他送特警队关小号了。于某某眼镜碎了,鼻子出血了,胸部有个脚印子。耿*在厕所时气焰非常嚣张,一直在大喊大骂,我记得有“今天一定要整出人命来”,还有“我还有五个月,天天给你们整事”等等。耿*平时表现不好,劳动时不怎么干活,他不挣分也不想减刑了,跟候某某、石某某都干过仗。

2、证人宋某某的证言:2014年4月2日下午3时左右,我和管教干部张*正在我们二监区生产车间的中间唠嗑呢,突然听见一声响,我顺着声音望去,看见管教干部于某某在车间后面的警务台里站着呢,一个犯人正跟他吵吵呢,我和张*快跑步过去,看见犯人耿*手里拿个塑料板凳,有个犯人正往下抢他的凳子,当时把他的凳子抢下来了,灯管打碎了,这功夫管教干部牟某某也到了,他从哪过来的我没看清,牟某某是比我们先到的,他和几个犯人拦着耿*,耿*当时还要冲过去打于某某,我和张*到后,*队我们和几个犯人就往干警室推耿*,耿*边走边骂。我记得耿*骂的是“你妈的,这事没完,我指定得干你”之类的。我们把耿*推到干警室的时候,帮忙的犯人都撤回去干活了,当时干警室赵大队(赵*)在那呢,赵大队、*队、张*我们四人教育耿*并问耿*事情经过时,于某某也进到干警室,耿*见到于某某进来,他气还没消呢,又要冲过去跟于某某干仗。我们当时把耿*拦住了,赵大队说把耿*带到厕所去。到厕所后赵大队我们对他耐心教育,耿*态度非常嚣张,一直在大喊大骂,说“今个这事情指定没完,非得整出人命来。”他一直想从厕所往外冲,我们就摁着他,拦着他,他一直在和我们撕扒,这功夫于某某进了厕所,想跟耿*解释一下,耿*挣脱我们,冲上去给了于某某两三拳,打脑袋和脸上了,耿*又踢了于某某一脚,应该是踹胸部了。我看见于某某眼镜碎了,鼻子出血了,我们把耿*拉住后,于某某就出去了,张*又跟耿*唠了几句话,赵大队他们就把耿*送特警队去了,我在管教室里面关着了,后来听说把耿*关禁闭了。耿*交际范围很广,改造表现不好,他跟我们二监区主管改造的副监区长*某某干过仗。

3、证人张*的证言:2014年4月2日下午3点多钟,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我和值班干警宋某某正在车间巡视,刚走到车间中间位置时,就听见有被摔碎的声响,然后我和宋某某就往车间警务台那看,看见犯人耿*手举着塑料板凳被犯人刘*抢下,当我和宋某某跑到跟前时,就上前制止耿*,犯人耿*当时还不服,此时干警牟某某也赶到了,我们三个人一起拽住犯人耿*,他当时嘴里不停的骂着干警于某某,在这之前犯人刘*和王某某已经拦住了耿*,但是没有拦住,然后牟某某、宋某某我们三个就把耿*往车间管教室推,犯人耿*边走边继续骂着干警于某某,到了车间管教室,犯人耿*还继续骂,然后我们就让耿*去卫生间反省,在卫生间里耿*还是不冷静,反而变本加厉大骂,“你他妈的干啥不领我去超市”、“你他妈的咋领别人去呢,这事没完,我非得整出人命来”,然后就往外闯,拽都拽不住,这时正好于某某推门进了卫生间耿*看他来了,就挣脱我们冲向于某某,用拳头照于某某的脸部打三拳,把于某某的眼镜打碎,鼻子也出血了,之后被我们强行制止。后来就把耿*送特警队关押禁闭了。耿*当时用塑料板凳砸于某某的时候我没看见,就听到玻璃碎的声音,后来我们调取车间的监控录像,看得非常清楚,是耿*举起塑料板凳砸向警务台上的于某某的,板凳被日光灯挡住了。耿*平时表现一贯不好,曾与干警候某某发生过冲突,还和副监区长石某某冲突过,那是2014年1月14日下午3点多钟的事,当时石某某副监区长检查卫生,因为拖鞋的事,耿*不服从管理,用拳头打了石某某被关押禁闭15天。

4、证人牟某某的证言:2014年4月2日下午3点多钟,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我正在二监区劳动现场巡视,当我走到车间后库的位置时,就听到“砰”的一声,我干警往回跑,当我跑到车间警务台那就看见犯人耿*被同犯刘*拦着,耿*嘴里不停的大骂“你他妈的干啥不领我去超市呀,你咋能领别人去呢”,见此情景我上前就去制止耿*的行为,然后我就问警务台上的干警于某某“咋回事”,于某某说“耿*用板凳砸我了”,这样我就和干警宋某某、张*将犯人耿*往车间管教室推,在经过车间时,耿*嘴里还不停的大骂,将耿*推进管教室后,监区教导员赵*就询问了一下情况。耿*还是不服,嘴里还在骂。后来将耿*推进了管教室的厕所,让他在那反省,进了厕所耿*情绪更加激动,他说“能咋地,今天非得整出人命来不可”,相当嚣张,继续谩骂干警于某某,当于某某将厕所门打开时,耿*就挣脱拽着他的干警赵*和张*,然后冲向干警于某某,照于某某的面部连击几拳,把于某某的眼镜打碎掉在了地上,鼻子也出血了,后来被我们几名干警强行制止。送特警队关押禁闭了。耿*平时表现一贯不好,他曾和干警候某某、石某某都发生过冲突,被关押禁闭15天。

5、证人刘*的证言:前天(4月2日)下午3点多钟我正在车间翻衣服检查质量呢,我听到“你妈的,怎么没领我去呢”,我就站起来看看是谁,我以为骂我呢,这功夫我看见耿*从我身边过去奔警台去了。等我看见时耿*已经拿起个塑料板凳朝于*头上砸去了,应该是砸到脑袋上了。这个凳子飞出去后,警台前面的灯管被打碎了。打没打到于*头上我没看清。好像是耿*指责于*为什么不带他去超市,于*怎么说的我没听清,就听见耿*说“你妈的怎么不领我去呢”。我一看见他打管教我立刻跑上前去把耿*拦住,这时别的犯人和管教过来拦住耿*并把他往管教室推,我也跟着往管教室推耿*了。耿*边往管教室走边骂,还要打于*,大伙拉着没打着,到管教室后我们犯人就回后面去干活了。后来把耿*送禁闭室了。听别的犯人后来讲耿*到管教室又把于*的眼镜打碎了,脸打伤了。

6、证人王某某的证言:2014年4月2日下午3点多钟,当时车间犯人都在正常劳动,这时我就听有人在骂当班民警于某某,于某某队长当时在车间的执勤台上坐着,耿*骂于队长“你他妈的为啥不带我去超市”,然后就用手指着于队长在执勤台前来回走,嘴里还不停在骂,在骂当中随后举起干警执勤台下的一个板凳向于队长砸去,因板凳被日光灯隔住,日光灯管被砸碎。这时犯人刘*就上去将耿*拦住,我用身体拦住于队长,随即干警宋某某、牟某某就赶到了,进行了制止。当耿*被制止时还不服,边走边继续谩骂于队长。后被宋队长和牟队长推到车间管教室。耿*平时表现不好,经常散布反改造言论,曾经与民警候某某、监区长石某某、尹某某都发生过冲突,他因为卫生曾骂过石某某监区被关禁闭过。

7、证人王*的证言:2014年4月2日下午3点多钟,当时二监区的犯人都在劳动,我的劳动岗位就在于某某管教警务台下边有七米左右远,当时我正好去后台取料回来到警务台跟前,就看见犯人耿*在警务台下边指着当班的于某某管教说“我他妈的还能用着你啥,不就是领着去看看病,去超市买点东西,你他妈的干啥不领我去,给你惯的”,说着就顺手拿起警务台下的一个塑料板凳向于某某砸去,在砸向于管教时,板凳被日光灯给挡住了,日光灯管碎片都嘣到了于管教的身上了。这时耿*就被犯人刘*拦住了,王某某就用身体拦住了于管教,当时拦仗的犯人很多,当管教宋某某、牟某某、张*赶过来制止了耿*的行为,但耿*还是不服,嘴里还在骂于某某管教,后来就被三位管教把耿*推到车间管教室了。我记得是2014年1月14日下午3点多种,我们犯人都在二监区车间劳动,监区的石某某副监区就来把耿*叫去管教室了,到管教室石某某批评耿*时,他不服就动手打了石某某几拳,后来耿*被关押禁闭了。耿*平时表现不好。

8、证人王*的证言:2014年4月2日下午3点多种,我们还在二监区的生产车间干活呢,就听见警务台那有人吵吵,由于我离警务台比较近,听的比较清楚,我一看是耿*跟于队吵吵呢,就听见耿*说“你他妈的去超市怎么不领我去呢,我们犯人还能求着你啥,不就去个超市和接见吗”*于队当时声音比较小,没听太清楚,大概是跟耿*解释呢,不知怎的,耿*突然就急了,操起警务台旁边的一把凳子就向于队砸去了,一下子砸警务台上的灯管上了,灯管就碎了,我们犯人一看打仗了,就上去拉仗。犯人刘*他们先上去就把耿*给拦住了,这功夫*队、*队他们就过来把耿*往干警室推。耿*边往干警室走边骂,骂的话我记得好像是“你妈的,这事没完”等话,*队他们边推他他边骂。我看他们去干警室了,我就干活去了,别的事就不知道了。

9、证人王*的证言:今年1月中旬下午大约二点钟左右,具体日期记不清了,我到二监区生产车间去检查卫生,在一进门的门边位置的一个机台下面有双拖鞋,我问跟前的那个犯人谁的拖鞋,他说不是他的,我让把拖鞋送到干警室去,我就往前走了。等我回到干警室时看拖鞋没送来,我就走到生产车间前面发现拖鞋的地方问犯人拖鞋在哪,这功夫站起来个犯人,后来知道他叫耿*,我一看他站起来了,就知道是他的拖鞋了,我说“把拖鞋送到干警室去”,他照办了。到干警室后我问耿*“车间不让放拖鞋你知不知道”。他说“不知道”,我说“入监时没人告诉过你吗?”他说“没人告诉我”,这功夫他态度就不太好,口气挺硬,我说我现在告诉你车间不许放拖鞋,我掏出本把他名记上了。耿*这功夫问我“你要扣分呗,是扣我个人分还是扣互包组分呀?”我一听就知道他不需要挣分了,我说“扣互包组还是扣个人分不是你说的算的”。耿*说“我不要分,那我拖鞋得拿走,我得穿呢”,我说“没收了,你不能拿走”,他听我这么说拿起拖鞋,一甩搭就走了。我当时就跟一同在干警室的石某某(他是二监区主管改造的副监区长)说“这个犯人怎么这样呢?”石某某见我这么说,告诉别的犯人去把耿*招呼回来。耿*到干警室后在门口站着,石某某让他往里来,并动手去找他,想让他给我道歉,石某某刚拽到耿*的胳膊时,耿*就跟石某某动手了,噼里啪啦就打了石某某几下,具体打哪我记不清了。我一看耿*动手了,我就上去制止,耿*又照我打两拳,没打着我,又踹了我一脚,踢我腿上了,我躲开了。我说“我拉你怎么还对我来了呢”。这功夫耿*就开骂“你们都是个啥呀,能把我怎么的,我他妈的就这个样了”等等。这功夫别的犯人看见耿*跟干部动手了,进来就把耿*拽出去了。后来把耿*关小号了,别的怎么处理的我不知道。

10、证人王*的证言:耿*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跟石某某、王*在二监区干警室发生冲突时,是张*乙他们把耿*拽出去的,我当时在车间中间干活呢,我没拽耿*,但我知道耿*跟干部石某某干仗了,张*乙他们把他拽出来时,他还骂呢。耿*指定骂了,但骂啥我都忘了。耿*平时表现不好,他跟于队(于某某)、*队(候某某)都发生过冲突,他爱顶撞干部。

11、证人张*的证言:2014年1月14日下午3点多钟,当时我在二监区劳动车间质检台那坐着,我就听到在车间管教室传来喊的声音,我一看是犯人耿*和副监区长*某某吵吵呢,我就赶紧跑了过去,就看见耿*情绪很激动,嘴里还骂着“你他妈的凭啥管我呀”,然后就用拳头打干警石某某,石某某当时用胳膊挡住了耿*的拳头,这时检查卫生的干警王*丙上前拦着耿*,耿*又打了王*丙几拳,没打着他,然后他们就撕扒在一起了。这时我就将耿*的脖子搂住拽出了车间管教室。这时来了许多犯人将耿*制止了。过了几分钟,干警王*丙又将耿*叫到了车间管教室教育他了。当天事后耿*就被关押禁闭了。耿*现在因为2014年4月2日下午殴打干警于某某被关押禁闭了。

12、证人肖某某的证言:2013年12月下旬的一天早上5点多钟,我们没出工前的事,候大队(候某某)去我们监区宿舍检查卫生,检查到我们二监区401宿舍时,发现耿*的被子没白罩,问耿*“为什么没罩白被罩”,我记得当时耿*挺横的说“监狱没给我发”。候大队说今天检查卫生,不能放那,怕省里扣分,让把耿*的行李搬下来,耿*当时说“谁他妈的敢动我行李”。那意思要伸手打人,我们刚想过去搬,听他这么一讲就没敢搬。候大队又说“你这么说就让你睡板壳(指光板,没行李睡)”,耿*回了句“吹牛”,我们一看僵住了,就跟候大队说别跟他一般见识了,等会我们拿下来,就把候大队推出了401,当时候大队气的直哆嗦,耿*在屋里骂“都他妈的是个啥呀,能他妈的把我怎的”。这事后来就不了了之了。耿*平时跟犯人挺好的,从来不跟犯人吵吵,跟干部关系不好,跟石某某干过仗,前段又跟于队长干过仗。

13、证人赵*的证言:2013年12月份中旬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天早上5点多钟犯人都起床了,因当天省里要来检查,我们犯人都在整理内务卫生,我整理完内务后就在监舍走廊里等着出工,这时我听到401舍有人大喊大叫的,我就走了过去,就看见犯人耿*和当班干警候某某吵吵呢,当时声音很大,我就听候某某对耿*说“你的行李没有白单,省里检查不合格”,耿*说“咱监狱也没给我发呀”,*队又说“那别人怎么有呢,这检查能合格吗”,耿*又说“我这没人管,爱咋地咋地”。后来*队说“那你就把行李卷起来吧”,耿*就急了,就开始大骂“我看谁他妈的敢动我的行李,你他妈的是个啥呀”。因当时出工,候某某就带领犯人出工了。2013年9月份,当时耿*刚被调来没几天,他就和监区的监区长尹某某吵吵过。具体因为啥事我不知道,我记得当天值班民警是赵*,他能知道具体因为啥事。2014年1月14日犯人耿*因为卫生科的王*丙科长检查卫生时,在车间因耿*的拖鞋事和王*丙吵吵,当班民警石某某去制止时,耿*用拳头给石某某打了。2014年4月2日耿*打民警于某某的事,当时我没看见,我在机台干活了,后来听犯人说耿*用塑料板凳砸警务台值班民警于某某了,后来听说是耿*要去狱内超市,*队没领他去,这样打了*队。

四、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于某某的陈述:2014年4月2日上午的时候我们二监区的犯人耿*让我有时间领他去趟超市,我说可以。当天下午的时候我们监区的赵大队(赵*)让我领另外两个犯人去超市,我回来后到监区车间后面的警务台去工作。我在警务台坐了不长时间,犯人耿*就到警务台前跟我说“你怎么不领我去超市呢,我还能让你帮我干点啥事,也就是去个超市和会见吧”,就在那指责我,我说“去超市我必须跟大队长请示,没大队长同意我不能带犯人去”,耿*说“这事还用他妈的跟大队长请示,谁他妈信呢?”当时他态度非常恶劣,我说“你这什么态度啊”,他说“我他妈什么态度能怎的”,同时他随手操起一个塑料凳子朝我打来,一下就打到灯管上了,把灯管打碎了,碎渣砸到我身上了。耿*还要接着打我的时候,离得近的犯人先冲过来把他拉住了,民警宋某某和牟某某他们也马上过来把他拉住了。这时耿*破口大骂,说“我一定要整死你,今天一定要出人命”。大家过来就把耿*往管教室走,走的时候耿*几次要挣脱出来打我,由于管教和犯人拦着没有打着我。把耿*推到管教室后让别的犯人都出去了,屋里有我,赵大队(赵*)、牟某某、宋某某、张*和耿*,赵大队对耿*教育,耿*不但不听还几次要冲过来打我,同时叫嚣“我还有五个月,这五个月我天天给你整事”。又指着我说“等我出去后就整死你”,赵大队这时还让耿*去管教室里面的厕所去,因为管教室的玻璃是透明的,其他犯人都能看见管教室里发生的情况,而管教室里面的厕所是封闭的,大家连劝带推得把耿*推到了厕所,我没跟着进去。这时我听见赵大队他们在劝导和教育耿*,过几分钟后里面传来耿*的大声喊叫声,听起来主要还是骂我,我想这事是因我而起,我便推厕所门进去了,看见赵大队他们还劝耿*呢,我说“耿*你怎么这样呢,我也没说你啥呀”,耿*看见我进来,挣脱赵大队和张*,冲过来照我头上和脸上各打一拳,眼镜打碎了,鼻子出血了,又照我胸口踹一脚,踹胸口上了。这功夫赵大队他们上来把他摁住了,嘴里还在骂,一直想挣脱,赵大队他们把他送特警队去了,我就上医院了。医院有诊断就是软组织挫伤之类,我没细看,我现在头晕、恶心,当时鼻子出血了。耿*平时改造情况不好,他和石某某、候*都有冲突。

2、被害人石某某的陈述:今年的1月14日下午2时左右,那时我刚调到二监区值的第五个班的时候,卫生科的王*丙到我们监区的生产车间去检查卫生时发现了一双拖鞋,王*丙让把拖鞋拿干警室去,当时我跟王*丙检查了,他发现拖鞋后他继续往里面走,我就回干警室了。过了一会儿,王*丙到干警室问我拖鞋送来了吗,我说没有。王*丙又出去找的,不一会王*丙把犯人耿*领到干警室,耿*把拖鞋放地上了,王*丙就问他“知道不知道生产车间不让放拖鞋”,耿*说“不知道”,王*丙大概又说“*监队没教育过你吗”,耿*说“没有”。这功夫耿*态度挺不好,口气挺硬,声音比王*丙的分贝要大的多。王*丙可能又说的那我现在让你知道。原话记不清了,并掏出本记耿*的名字。耿*一看就知道要扣分,就问王*丙“你扣互包组分还是扣我分啊,我也不减刑,不怕扣分”。王*丙大概说扣谁分不是你说的算。耿*好像问王*丙拖鞋能不能给他,他还要穿。王*丙说拖鞋没收,扣分。当时我说“你要要拖鞋大队去给你沟通”。耿*当时挺激动说“扣我分行,扣互保组分不行”,说完拎起拖鞋就回车间机台去了,当时耿*说话的声非常大,气个囔的走了。王*丙对我说“这小子怎么这样呢”,当时我也挺生气,告诉一个犯人去把耿*叫回来。把耿*叫回来后,耿*就在干警室的门口站着,我想让他给王*丙道个歉,并想让他上干警室里面去,我站起来去拽耿*的胳膊,耿*突然打了我几拳,我马上用手去挡,都打我胳膊上了。王*丙一看耿*动手了,立刻上来阻拦,耿*又打了王*丙几下,都没打着。这功夫别的犯人看见耿*打干部就把耿*拽出了干警室。耿*和王*丙我俩伸手打仗的时候,边打边骂“你们都算个鸡巴,能把我怎的,我他妈的就这样了,看你们能把我怎的”,张*乙他们把耿*拽到车间消防门附近时,耿*还在一直骂骂咧咧的,过了几分钟我把耿*叫到干警室对其教育,指出他的错误,耿*并无悔改之意,对我说“把我送小号吧”。我让耿*到干警室的门外去反省,他站了几分钟后自行离开了,没经我的同意。后来我们把他关小号了。耿*平时改造的不好,想干活就干会,不想干就呆着,不服管理,他不减刑,也不挣分,有时在其他犯人中散布反改造言论,而且跟候某某(原二监区主管改造的副监区长)顶撞过,平时不服管理。

3、被害人候某某的陈述:2013年12月中下旬的一天早上5点多钟,因为那天省里要来监狱检查工作,那时我是二监区主管改造的副监区长,现在调到六监区任主管改造的副监区长了。早上出工前我去监舍检查内务卫生,检查到401宿舍时,有一床被没有白被罩,我问“这是谁的被,为什么不罩白被罩”,这功夫耿*站起来说是他的,并解释不罩白被罩的原因是单位(监狱)没给他发。我说“别人怎么都有呢”,他说“那我就没有(指没钱买)”。我说“没有你也没跟干部说呀,说的话在哪都能给你整个白被罩,监区能帮你们解决,只要跟干部打个招呼就行,今天来检查,搬下来吧,你这个没白被罩的太显眼。”耿*当时态度就挺不好,说“谁也别整(指不让别的犯人拿),让他(指我)拿,我看看今天谁敢动我行李的”。那意思我要敢搬他行李的话他就跟我动手。我说“那我就让你睡板(指没行李睡)。”他说“那你吹牛”。别的犯人就给我推出去了,说他们帮他换,别跟他一般见识了。耿*又说“今个检查我告你去”,我说“你告我啥呀,”也没想到跟他惹气,我就走了。我出屋后,他嗷嗷喊“都他妈的是个啥呀,他妈的能把我咋的”等,后来我跟尹某甲大队长说了一下,跟监狱领导汇报后也没做出处理。

六、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被告人耿*的供述与辩解:

2014年4月2日上午我跟*队打过招呼,让他有时间领我去一趟超市,他答应了,下午领别人去超市了,没领我去,我挺来气,后来张*(管教干部)领我去了。下午大约三点钟左右的时候,我看见*队在二监区生产车间后面的警务台里面坐着。我想到他没领我上超市的事,心中有气,我就走过去,站到他前面对他说“去超市怎么不带我呢”,*队说“赵大队(赵*)让去超市一次就带两个人,”我当时挺来气,说“谁他妈信呢,我们犯人在这也就去个超市,上个医院、会个见什么的能用到你,别的还有什么能用到你。”*队当时说“你什么态度。”我说“什么态度能怎的”,当时我就急了,在警务台的北侧操起个塑料板凳就朝警务台里坐着的*队砸了去。被警务台上方的灯管挡了一下,把灯管打碎了。板凳打没打着*队我也不知道了,灯管的碎片应该溅到*队身上了。警务台跟前的犯人看见我打干部,就过来把我拦住了,把凳子抢下去了,这功夫管教干部*队(不知大名)、张*(不知大名)可能叫张*、*队(不知大名)还有几个犯人过来就拦我,把我往管教室那边推。管教干部和犯人把我往干警室推得时候,那功夫我还很生气,边走边骂,到干警室门口时赵大队也出来了,跟那几个干警一同把我推到干警室了,犯人都回工作岗位上去了。赵大队简单问我什么情况,张*他们就把我推厕所去了,厕所在干警室的对面,张*、赵大队、*队、*队他们在厕所里教育我,劝我,几分钟后,*队拎个警用的黑棍子进来,我看见后对他说“*队你这是干啥,并用手指着他“你给我出去。”赵大队他们看我这么说就推搡我,*队也拿棍子要打我,但没打。这功夫我看见*队的眼镜在厕所的台上放着了,我拿起来就摔碎了。我不知道*队头上的伤和鼻子出血是怎么形成的,是赵大队、张*他们推搡我打我的时候挤着了。当天下午就把我关小号了。大约晚上七点多钟我认为看小号的李*没领我去医院,心里来气。操起小号的铺板用力地砸了窗户四、五下,边砸边喊我要上医院。我与于某某发生冲突的事别人怎么说我不管,我说的是实话。

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二点多钟,卫生科的王科长(王*丙)去二监区检查卫生,在一个机台下面发现了一双拖鞋,那双拖鞋是我的。当时王科长告诉把拖鞋送干警室去,别的犯人没告诉我,等我知道时是在王科长在干警室又让别的犯人通知我把拖鞋送到干警室的时候。我当时就把拖鞋送干警室去了。王*丙当时问我知不知道生产车间不能放拖鞋,我说不知道。他又问我入监教育时没人告诉过你吗,我说没人告诉我。我跟王*丙对话时态度挺好。这功夫王*丙副科长掏出一个本,我就知道要扣分,我就问他是扣互保组的分还是扣我个人的分,他说全扣。我说“王科长,你扣我自己的吧。别扣别人的分啦。”他说“不行,都得扣”,我说“王科长把拖鞋给我吧,在超市买的,我还得穿呢”,他说“不行,没收了”。我一听他这么说,我就来气了,拎起拖鞋就回车间的工作台了。我回到机台后,石某某副监长让一个犯人把我叫到干警室。到干警室后,石某某过来拽我,我以为他要打我,我就划拉他几下,都划拉到石某某的胳膊上了。这功夫王*丙就过来了,我也不知道他要打我还是过来拉仗,我一脚踹王*丙的腿上了,王*丙就躲开了,别的犯人等我跟干部动手了,就过来把我拽到防火通道门口了。后来我被关了十五天小号。

2013年12月中下旬的一天早上5点多钟,我们犯人刚起床,候某某副监区长到我们监舍内务卫生,当时他看见我的被没罩白被单,问谁的被,我说是我的。他说那为什么不罩白被罩我说监狱没给我发。他说今天省里检查,必须有白被罩。我说整不着。他说没白被罩就把他行李扔出去,让他板壳(指睡光板床),我说板壳就板壳吧。我这功夫挺生气,就对候某某说“那你就给我扔了吧”,候大队就让别的犯人把我的行李扔了,犯人没人动。当时别的犯人一看我顶撞候大队了,就把候大队边推边劝出了我们监舍,说“别跟他一般见识,别生气”,就把候大队劝走了。我看候大队出了监舍,就在里面骂了几句,具体骂啥记不清了。后来我跟候大队道歉了,没有别的处理。

经审查被告人耿*与公诉机关就有关犯罪事实和证据提出的控辩意见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耿*犯破坏监管秩序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耿*在监狱服刑期间,多次无端以言语顶撞、辱骂、殴打监管人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对其应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六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耿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原判残刑二个月零一十二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

(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4年6月16日至2016年8月15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4)白洮刑初字第106号
  • 法院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4
  • 案由 破坏监管秩序罪
  • 案件类型 刑事
  • 文书类型 判决

案件相关人员

  • 公诉机关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

  • 被告人耿*,男,1986年6月20日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小学文化。2013年因非法拘禁罪,被长春*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现于白城市监狱服刑,刑期自2012年9月2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

审判人员

  • 审判长刘君

  • 审判员张恩友

  • 代理审判审员赵旭东

  • 书记员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