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牛增强、崔**与被申请人张景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4)周*终字第8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牛增强、崔*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牛**,男,1960年8月15日生,汉族,住周口市川汇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崔*,女,1960年3月9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牛增强之妻。
共同委托代理人邱初池,河南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女,1961年6月1日生,汉族,住周口市川汇区。
审判人员
审判长刘连忠
审判员王迎迎
助理审判员陈晓辉
书记员贾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