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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保有限公司与胡**、高*、胡**、彭**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罗田县**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胡**、高*、胡**、彭**偿权纠纷一案中,四被执行人已部分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申请执行人罗田县**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情况确认并向本院提交申请,要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5)鄂罗田民二初字第0000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鄂罗田执字第00225-3号
  • 法院 罗田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罗田县**保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胡**。

  • 被执行人高*。

  • 被执行人胡**。

  • 被执行人彭*。

审判人员

  • 审判长李磊明

  • 审判员肖丰玉

  • 审判员秦汉平

  • 书记员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