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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与苟**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原告叶**被告苟高*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北京**民法院作出的(2014)西民初第2163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项目:

将原苟高童名下的车牌号为京HP1037的起亚牌汽车一辆归叶馨所有。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4)西执字第10205号
  •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4
  •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叶*,女。

  • 被执行人苟**,男。

审判人员

  • 审判员罗涛

  • 书记员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