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受理的卢*与梁*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我院于2014年9月12日作出(2014)克*一初字第1125-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梁*名下的别克牌小型轿车的车辆手续。现梁*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梁*名下的别克牌小型轿车车辆手续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申请执行人:卢*,男,汉族,42岁,住克拉玛依市。
被执行人:梁*,女,汉族,33岁,住克拉玛依市。
审判人员
代理审判员王二飞
书记员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