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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与梁*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受理的卢*与梁*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12日作出(2014)克*一初字第1125-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梁*名下的位于克拉玛依市的房屋的产权手续。现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需将该房屋过户至卢建中名下,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梁*名下位于克拉玛依市的房屋产权手续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克执字第185-2号
  • 法院 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卢*,男,汉族,42岁,住克拉玛依市。

  • 被执行人:梁*,女,汉族,33岁,住克拉玛依市。

审判人员

  • 代理审判员王二飞

  • 书记员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