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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刘*、王**、刘*与中**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张*、刘*、王**、刘*与中**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中**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双桥民初字第311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双桥执字第1274号
  •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张*。

  • 申请执行人刘*。

  • 申请执行人王**。

  • 申请执行人刘*。

  • 被执行人中**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

  • 法定代表人赵**,职务院长。

审判人员

  • 审判长樊晓军

  • 审判员吕文胜

  • 审判员范海泉

  • 书记员刘天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