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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与高*赡养费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李*与高*赡养费纠纷一案,桓台县人民法院(2014)桓*初字第80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高*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于2016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经本院依法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桓台县人民法院(2014)桓*初字第80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6)鲁0321执恢49号
  • 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6
  • 案由 赡养费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李*。

  • 被执行人:高*。

审判人员

  • 审判员夏军

  • 书记员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