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李*与高*赡养费纠纷一案,桓台县人民法院(2014)桓*初字第80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高*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于2016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经本院依法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桓台县人民法院(2014)桓*初字第80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申请执行人:李*。
被执行人:高*。
审判人员
审判员夏军
书记员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