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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与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廖**申请执行凌*关于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平果县人民法院(2015)平法执字第96号执行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平法执字第96号
  • 法院 平果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借贷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廖**。

  • 被执行人凌*。

审判人员

  • 审判长黄学成

  • 审判员韦永基

  • 代理审判员屈秀奇

  • 书记员李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