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 裁判文书 > 正文

倪**、胡*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粤高法刑二终字第151号
  •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 案件类型 刑事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倪**,女,汉族,博士研究生文化,户籍地深圳市福田区。因本案于2013年4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 辩护人王*,广东**事务所律师。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胡**,男,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因本案于2013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 辩护人严**,上海严**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曾**,男,汉族,高中文化,原系深圳**电视集团司机,户籍地深圳市福田区。因本案于2013年4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2015年4月2日被取保候审。

  • 辩护人吴**,广东**事务所律师。

  • 原审被告人魏*,女,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系深**集团退休员工,住深圳市福田区。因本案于2013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同年8月27日被取保候审。

审判人员

  • 审判长文建平

  • 代理审判员黄少玲

  • 代理审判员聂河军

  • 书记员黄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