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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与黄**、陈**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与被执行人陈**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标的为人民币29875.97元。在执行过程中,经四查两查后,强制划扣了被执行人陈**的银行存款。至此,申请执行人李**申请的标的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德执字第119号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德执字第119-2号
  • 法院 德保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李**。

  • 法定代理人李荣练,农民。

  • 法定代理人李兰花,农民。

  • 被执行人黄子信,农民。

  • 被执行人陈**,农民。

审判人员

  • 审判长许宗报

  • 审判员李作良

  • 审判员马尔德

  • 书记员唐铭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