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 裁判文书 > 正文

王**与农世锋、王荣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农世锋、王荣员、王**、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在本院通知预交案件诉讼费期限内仍未交纳,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西民一初字第769号
  • 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 案件类型 民事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原告王**,农民。

  • 被告农世锋,农民。

  • 被告王荣员,农民。

  • 被告王**,农民。

  • 被告王**,农民。

审判人员

  • 审判员农启红

  • 书记员陆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