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 裁判文书 > 正文

广德**限公司与淮安腾**限公司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德**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腾**限公司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2015)广民二初字第0053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广执字第01591号
  • 法院 广德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拖欠货款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广德**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广德县。

  • 法定代表人李**。

  • 被执行人淮安腾**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淮安市。

  • 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总经理。

审判人员

  • 审判长王冰

  • 审判员闻剑

  • 审判员杨骏伟

  • 书记员游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