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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邢环中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判缓刑要交多少罚金”的问题: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如果在宣判缓刑的时候,并处罚金,需要交罚金。如果没有并处罚金的话,就不用交。但是,即使是交罚金,也不是用于换取缓刑。缓刑和罚金并没有必然联系。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