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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王灿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什么情况能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这个问题。
能够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单位有两个,一个是检察院、一个是法院。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依职权可以提出重新审理。
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于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向做出生效判决的那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做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再审,然后再逐级进行申请。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