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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丁嫣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分居两年法院是否会判离婚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第(七)条,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但是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其次,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但是: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不足,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而转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