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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杨洋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获取离婚证据的合法来源有哪些?
婚姻家庭生活存在于相对封闭的私人空间,很多事外人并不知晓,所以证据的收集很困难,而且容易出现收集证据不合法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映证。对于不同的证据需要采取不同的技巧,比如对于双方有财产约定,应该提交协议书;而对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应该提交银行账号;对于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应该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村委会、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为了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应避免以下不合法的证据收集手段:
一、聘请私人侦探。目前司法实践中通过私人侦探或者调查公司收集的婚外情证据,合法性仍有待商榷。若在取证过程中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及其他权利的,则常会因取证手段违法导致证据不被法院采信。
二、捉奸在床。在离婚过错证据的搜集中,捉奸在床的想法是与中国人传统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分不开的。但实际上,捉奸在床除了激化双方的矛盾之外,在诉讼中的意义并不大。法官很难凭一两次的捉奸在床而责令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这并不符合婚姻法意义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责任构成要件。另外,若是在他人住处或是宾馆实施捉奸行为,往往会因取证手段不合法而根本不被法庭采信。
三、引诱犯错。引诱犯错是某些“离婚公司”的惯用伎俩。在接受一方的离婚策划委托后,在找不到对方过错的情况下,便导演出一些外遇的情境,采取偷拍偷录的形式,截取片段交给委托人应付了事。还有的,则故意征募一些社会青年,跟踪到对方的行踪后,在某一路段假扮熟人与对方打招呼、拥抱,拍得这样的境头来骗取委托人钱财。引诱犯错是对当事人人格损害最为严重的一种取证方式,其根本没有效力性不说,对当事人双方的情感伤害都大。
综上所述,在离婚证据的收集过程中要避免类似上述的违法途径及手段,做到合法收集证据。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