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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马晓民律师,下面为您解答取保候审还有事吗的问题。
2018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方式,并不意味着不承担刑事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