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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0.10.13    浏览量:

摘要

限购政策几乎是覆盖我国绝大多数的省市的,在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的南京自然也是一样的,如果就是属于南京户口的话,那么在南京购买二套房也是非常有可能的,但是有能力购买二套房的家庭,当然也要考虑到限购政策给房贷所带来的影响。那么,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有所不同,其中首次购房大部分银行可以做到2成首付,购买二套房最低可以3成首付,但个别银行要求首付达到60%。购买二套房贷款利率也都普遍上调10%。

首付比例除了受到首次购房或二次购房的影响之外,部分银行针对户口在外地的购房者也会适当提高首付比例,比如渤海银行南京支行就规定,双外购房人群(外地户口、外地工作)首付需要30%,双外人群购买二套住房首付必须40%以上。购房者买房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向相应放贷银行进行咨询。

虽然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至少需要30%,但南京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所以购房时首付有压力的购房者也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2020年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一)南京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复式楼(不分一二套房)首付50%;

2、精装修房首付30%;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首付比例

1、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购房贷款,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已经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第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二、南京二套房的认定

由于“认贷不认房”,二套房的界定要简单些。如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尚未结清,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1、常见的三种情况:

(1)贷款买过1套,商贷尚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2)个人名下已有2套贷款购房,1套已还清,1套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3)夫妻2人,一方婚前商贷购房,另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并且尚未还清,再次购房。

2、南京组合贷款最新政策(公积金商贷)

(1)名下无房:

首付三成,基准利率。(公积金贷过两次,不允许再贷公积金,只能纯商贷。)

(2)名下有1套房,贷款还清:

商业贷款:首付三成,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7折。

公积金贷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或一家三口住房面积小于100㎡,首付三成,利率1.1倍。

目前来看,南京市政府对于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普遍来看,南京各银行二套房贷款的利率都上调到了10%左右,同样是在南京,选择银行贷款的话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可能相差30%左右,相比来看,有条件的话在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