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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更新时间:2020.10.21    浏览量:

摘要

公租房是社会保障中住房保障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因其经济适用而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公租房为广大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方便极大地减轻了他们的生活负担。2020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要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低收入者,或者是单身中低收入者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

一、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现执行3521元/月以下);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

4.单身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持有市区居住证;

2. 申请人在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收入稳定,具有房租支付能力;

4.单身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

另外,申请人住房条件须满足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单身申请人不再审核父母房产。已备案的房产计入申请家庭住房核定面积,超出面积标准的,取消保障资格。

其它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单身申请人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配租成功的家庭,放弃入住或被清退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4.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单位名录,实行申请单位准入制度。对有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企业,各区在审核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将其列入申报名录;行政事业单位可直接纳入申报单位名录。申请单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及时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已列入申请单位名录的,单位可组织职工统

一提出申请,也可由职工本人自行申请,但除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可授权委托他人办理外,其余均要求申请人本人到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信息签字确认。对于未列入企业名录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由受理和审核部门实地核实情况。

二、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分为3步走

在申请流程上,《通知》也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便民简化,具体流程大致分为三步走: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人可自行申请,也可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的需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初审后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各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了解2020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对外来的打工者来说可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和生活压力。公租房是一个很经济的选择,因此它成为很多年轻人、外来人口等生活或较为拮据的人的众多的选择。这个给广大人民带来实惠的社会保障措施放宽了条件,简化了程序,使得更多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