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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07.01    浏览量:

摘要

近年来,房价一直是人民大众所关心的问题,而房价一直在上涨,可以说牵动着广大人民的心,随着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出炉,可谓是物美价廉,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福音,随着政策的发展,2020贵阳经济适用房也出炉了,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2020贵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 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 面 积低于 1 5平方 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贵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所需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

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

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

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

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 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

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贵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三、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贵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贵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综上所述,2020贵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对申请户来说是有一定的限制,虽然价格相对低廉,但是对于申请的主体有着严格的要求,最主要的目的是满足低收入贫困家庭的住房需要。对于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可以进一步到社区居委会询问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