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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0.10.20    浏览量:

摘要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作为一种福利性住房,其条件当然比较苛刻,而且申请的人之中必须符合政府部门所规定的申请条件,除此之外,申请的人必须按照正常流程申请,不得投机取巧,那么大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根据政府的具体规划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该申请条件,那么下面就来具体看看。

一、定义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二、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7平方米(包含17平方米)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30周岁。

5、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三、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住房相关证明;

3、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单》(街道办领取)

四、申请流程

每个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申购家庭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办理购房手续。办理时请务必填写真实信息,否则将会被严重处罚。

五、房型种类

1、限价房

经济适用房 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6250一平。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2、廉价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

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平价房是指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向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宅。成本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构成。

“中低价房”与“经济适用房”,两种房屋是有区别的。

首先,在管理办法上,“中低价房”已有政府规章予以详细规定,而“经济适用房”因为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的性质,因此仍采用相对灵活的管理方式;

其次,二者满足的客户群体是不一样的,“经济适用房”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而“中低价房”是国家提倡大量供给的一种房屋类型,有“调整住房结构”的作用,对于购买“中低价房”的用户的门槛限制相对较低;

第三,在转让方面,二者均有“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但“中低价房”的限制更为严格,即使获得产证满5年,亦不得向普通公民个人转让,而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而“经济适用房”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虽然政府部门有“优先回购权”,但“经济适用房”并非不得上市转让;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亦可向他人转让;

最后,两种房屋分属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在申请、购买等程序上有所不同。

3、商品房

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成本结构不同;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 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对大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规则和政策做出一些基本的了解,除此之外,根据文章中申请流程,这些关系到是否能高效申请适用房的关键,而且作为申请适用房来看,必须要了解相关的信息,随时的关注相关信息的变化,所以对于对于大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可以从多方面入手以便了解其政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