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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生育险是怎样报销的

更新时间:2020.10.28    浏览量:

摘要

众所周知,国家现在是二胎开放的时代,生小孩的问题也就接踵而至。其中大家狠关心的一项就是生育险的问题,生育保险包括两方面: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这个生育险报销要符合什么条件、要走怎样的流程、要准备什么资料证件等等,很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各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也都各不相同,那么关于阳江生育险如何报销呢?下面为您一一解答。

阳江生育险是怎样报销的

新的《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于2015年8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新的生育保险办法,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和施行计生手术的费用。因新的《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与旧的《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在待遇项目及待遇核定上有所改变,因此,信息系统建设各方面现正在完善。目前,各社保经办机构现已开始办理2015年度生育保险待遇中医疗费用的审单和核算工作,对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一、报销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待遇。

(2)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如其配偶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且生活困难的,在生育时,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二、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报销材料

1、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医保证的原件、复印件;

2、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3、费用明细(盖章)和每日清单(盖章)。

此外,职工在进行阳江生育保险报销时,不仅需了解清楚报销流程,对报销材料也要熟知。具体报销所需材料有: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医保证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阳江生育险如何报销的条件流程了,相信大家看过之后有个比较明确的了解,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按照上述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社保局进行办理,一般来说审核过后就能完成报销享受生育险了。当然相关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根据调整来准备相应的报销材料和走流程,这样当大家在了解了相关的步骤后,对比一下是否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满足了之后就可以进行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