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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二套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0.10.13    浏览量:

摘要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

一、重庆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贷款利率和月还款额方面,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购买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现行政策为1倍。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25%;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50%。

二、重庆二套房如何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重庆市政府主要是针对二套房的贷款的数额上进行了调整,重庆城镇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数额调整为了45万元,照此政策肯定银行贷款方面的二套房的贷款也是有限制的,在贷款额度压缩的同时,重庆市政府有相应的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