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农村土地承包证是否能抵押贷款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三)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
(四)依法经营,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进行处置。
二、具体可参考以下法律文件:
1.《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
3.《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4.《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从各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要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贷款,大体上要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你是家庭承包的农户;其他承包方式的农户,你得: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3)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2.如果你是合法流转方,你得:
(1)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的土地没有权属纠纷;
(3)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并支付了合同规定的土地租金;
(4)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
(5)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在我国相关的土地承包证作为土地使用的有效证件,在部分地区可以进行相应的贷款行为的办理。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贷款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后,携带自身合法的证件到相关的金融单位,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相关的贷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