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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居住证明需要哪些手续?

更新时间:2020.11.25    浏览量:

摘要

青岛市居住证明需要的手续有办理材料、青岛居住证申请表、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青岛市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3)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上述(2)、(3)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2、青岛居住证申请表

3、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

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网上办理)

小提示:网上申请办理后,携带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当面提出申请,或派出所社区民警与您取得联系并核实您网上提交的信息后,才能正式受理办证。受理办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携带身份证到派出所取证。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登陆山东公安登记登记平台,进入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带红“*”号的为必填项,最后确认并提交个人信息即可。

网上申请办理后,携带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当面提出申请,或派出所社区民警与您取得联系并核实您网上提交的信息后,才能正式受理办证。受理办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携带身份证到派出所取证。

2、线下办理

(1)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2)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居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

(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办理居住证条件:

1、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2、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3、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居住证明对于办理居住证的人来说是必走的一个过程,而且办理居住证明是需要提交很多合法的材料,只有拥有合法的身份,那么当地的执法人员才会进行审理,所以,为了让自己可以更好的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就必面要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