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办事指南 社会保障 正文

佛山南海职业病鉴定的流程

更新时间:2020.11.02    浏览量:

摘要

广东省佛山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所以佛山市吸引了不少人员到此工作。在这些工作人员中,有一些人可能会由于工作的原因患上职业病,如果想要获得相应的赔偿,就要进行职业病鉴定。那佛山南海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找法小编为您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佛山南海职业病鉴定的流程

1、申请

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鉴定办)申请鉴定。

申请鉴定需向鉴定办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当事人自行书写)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受理

当事人向鉴定办提供资料后,鉴定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资料齐全,当事人填写鉴定申请表,鉴定办发给当事人受理通知书。

3、鉴定

鉴定办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形成。

(一)抽取鉴定专家

发给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在鉴定办的指导下,采取回避原则,当事人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鉴定专家,组成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组长1名。

(二)鉴定会议

职业病鉴定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必要时专家组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应当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三)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鉴定办在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职业病鉴定书送达当事人。鉴定书一式4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各1份,存档1份。

二、职业病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进行职业病鉴定的,其所花费用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要是所在的单位不承担进行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的话,建议及时联系律师。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了当事人在医院的诊断书以及职业病鉴定申请书等,鉴定中心经鉴定符合职业病的条件,就可以出具鉴定书。凭此鉴定书,劳动者就可以到佛山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职业病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