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虽然快,但是也是要按照程序办理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先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就可以离婚。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协议离婚要走哪些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协议离婚必须要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自愿离婚的必走的程序,具体程序是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
1、离婚申请:双方需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代理),提交所有证件资料,比昂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离婚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离婚申请时,应该把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而当事人要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会查明当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自愿、子女问题是否处理妥当、财产问题是否处理妥当等。
3、登记: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在协议离婚后并不代表就毫无后顾之忧,如果出现以下问题,该如何处理呢?
1、当一方当事人反悔怎么办?
(1)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情况四: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2)后悔离婚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4、离婚证遗失或毁损怎么办?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怎么办?
凡是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该项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最终依靠的是双方的自觉的履行,如果协议离婚后出现财产分割、抚养问题等纠纷,即可以按照上面介绍的方法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协议离婚必须要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自愿离婚的必走的程序,具体程序是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协议离婚要走哪些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