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那么你知道离婚协议变更公证怎么办理吗?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选择性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
2、必要性
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您就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您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协议变更公证怎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和生效时间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想了解婚姻关系中的其他问题,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