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写法对于借条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我们要按照相关的要求来写借条,一般来说借条关系到我们借款的行为有效性,那么借条怎么样写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时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条的内容需要把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款项交付、担保,这些要素写清楚。借款人需要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借款发生的日期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后,才能要求还款。还款日届满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不起诉则丧失胜诉权利,另外,借款金额要同时用大小写写清楚,并写清币种,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并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款账号和转账日期。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在借贷纠纷中,过了诉讼时效期后仍可以起诉的。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民事案件,法院可以正常受理和开庭审理。
如果在审理中,被告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意见的,法院则不会主动审查和适用时效规定,仍应正常审理和判决;如果被告方对时效提出异议,法院确认被告的异议成立的,则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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