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对于很多求职的人来说,除了工资来说就是比较关于用人单位能给到的福利待遇,在这其中最基本就是五险一金,这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这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比例进行缴存的。那么关于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相关规定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作为全国性的条例,该条例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尤其是对其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如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城镇私营企业是指注册地点在城镇(而非农村),设立的民营企业。
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2、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进行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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