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外的婚姻来说,涉外的婚姻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根据办理的流程来办理,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因为这毕竟涉及到另一个国家,所以说有相应的一些不同,那么涉外离婚的话手续怎么办理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涉外离婚手续的办理主要有2种方式,一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而协议离婚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讼离婚,向法院证明感情破裂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涉外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根据离婚的手续来进行简单的处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