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或者接受劳务时要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在同一笔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在进行增值税计算时,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再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找法网提醒您,进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准予抵扣的情况如下:
1.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3%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3%抵扣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