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就是大家常说的营改增,是指对以前缴纳的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目的是为了给企业减负。那么大家知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5、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1、课征范围和课税环节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如理论界定的那样广泛。为避免营业税的一般课征性质带来的重复课税问题。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指销售货物(指有形动产,也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税率和计税方法
征收营业税时往往采用从价计征的方法,实行比例税率。除税法特别规定对某些商品和劳务免税或是实行较高税率外,营业税一般不实施行业差别税率,而是对同一行业所有的营业行为按相同的税率课税。原则上增值税的税率应该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实行单一税率,称为基本税率,实践中为照顾一些特殊行业或产品也增设了一档第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3、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是在中华人名共和国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4、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一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增值税)
而在营业税方面,扣缴义务人有特别的规定如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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