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哺乳期的女性职工是不能够随意开除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开除哺乳期的女性职工,那么需要赔偿金。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哺乳期的女职工支付赔偿金。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哺乳期的女职工支付赔偿金。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