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们经常因为一些原因借给别人一些财物,为了降低自己风险是会叫对方打一个欠条以此来作为凭证。但是不是所有写的欠条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一些欠条是无效的。那么欠条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确实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等事由的,法院会依法驳回债主诉讼请求。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2、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
在债务诉讼中,有时除了提供欠条外,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银行转账小票,收条/收据、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然而,有些债主通过现金形式给付,又没写收据,到了打官司的时候可能造成举证不能,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3、欠条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当心会失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不能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追讨。因此,有些欠债人故意以赌债来抗辩,企图将合法债务辩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借债。
4、其他违法的欠条。
XX(欠款人)于XX(大写)年XX(大写)月XX日向XX(被欠款人身份证号码XXXXXX)购买XX(合同标的物、包括数量质量等),今欠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数字大写),定于XX(大写)年XX(大写)月XX日偿还。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2%(佰分之贰)计付逾期利息。
特此为据
欠款人:XX(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XXXXXX
地址:XXXXXXX
XX(大写)年XX(大写)月XX日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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