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般需要45天。但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5天,同时要书面告知当事人。逾期未出结果的,也可以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45天。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撤销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诉讼就可以了。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2.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
4.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人撤销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4.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收到裁决书时间的材料。
6.仲裁协议或者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的复印件。
7.当事人认为可以支持撤销仲裁裁决的其他证据材料。
8.诉讼地址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