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临时工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临时工工伤如何处理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临时工工伤怎么处理
1、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
首先,法律上规定用人单位是必需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用工就是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继而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中五项保险分别是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
交了工伤保险之后,发生了工伤事件,单位就可以规避大部分的责任。
为什么说大部分,而不是全部,因为职工工伤后还有医疗期,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需要缴纳保险,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根据伤残情况不定。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不可能逃避工伤后的所有责任,除非直接工亡。直接工亡,几乎所有的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具,公司只有道义上的支出。
2、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
单位承担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支付相应费用。
即使是无证、无照的单位也是如此,不过会根据民法责任,要追索责任人的赔偿。童工也一样。
依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工伤的详细内容非常多,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简单介绍一下,供大家思考。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不论怎么样,希望大家都不会遇到工伤。万一发生工伤,应当立即督促单位申报,如果单位不管,立马拨打12333举报、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