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9-10-14 11: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如今社会发展是非常迅速的,特别是科技的发展,很多科技力量代替了人力,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人会面临失业,当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个人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一、个人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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