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工作中受了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为工作事务受伤的情形。工伤需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通过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若工伤认定的期限过了,不知道能否主张权益?那么超出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可以申请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超出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的法律知识,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