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其登记不是依照设立公司的登记程序,因为它在总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开展业务,国家对其进行登记可以方便管理。
分公司注册流程是:
1.完善资料:登陆工商局网站,填写公司相关资料,然后耐心等待审核。
2.工商核名:由工商局网站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会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说”。
3.预约交件:在工商核名完成后,需要在工商局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并预约提交纸质材料时间,需要在规定时间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4.提交材料。
5.刻公章:领到营业执照后,就要到公安窗口备案然后找刻章公司刻公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必须有,合同章视公司情况而定。
6.办理执照:材料提交成功后,将由工商部门进行执照办理,印材料和公章到地税局或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7.银行开户:带上以上所有材料、公章和手续费到银行开对公账户,银行任选。
8.交三方协议,等待纳税:将从银行签署的文件交到地税局,国税局,次月准备纳税。
找法网提醒您,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