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男女职工如果要进行生育保险的报销,要按照生育保险的报销的规定来进行报销,那么我们在报销的过程中有哪些报销的流程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门诊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准备一些报销材料:生育或住院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等。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要将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开进行填报,费用报销的申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办理报销的时候,最好先致电相关部门进行询问。
1、生育津贴:《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门诊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相关内容,报销保险的过程中,要按照报销保险的规定来报销。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